关于调整部分二级单位纪检员的通知

华师委任﹝2024﹞13号

发布时间:2024-04-22

各单位: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对部分二级单位纪检员进行调整。
  庞荣同志为社会发展学院纪检员;
  李燕同志为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纪检员;
  庄瑜同志不再担任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纪检员。
  特此通知。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