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关于紧盯中秋、国庆期间 “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各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有关会议和工作要求,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四风”树新风,现就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工作,强调以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节日廉洁教育,将纠“四风”与树新风同步推进。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海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早提要求,持续强化警示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着力纠治“四风”。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监督检查、制度完善与教育引导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以及以培训、会议、调研之名公款旅游等易发的“节日病”,严防“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以良好作风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日常防控,聚焦节日假期等重要节点,聚焦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严格遵守学校离沪、出境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加强人员管理服务,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走在前面、作好表率,坚决克服松劲懈怠、疲劳厌战等不良倾向,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员和教师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将优良作风融入到工作各方面,主动靠前站位,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推动有关工作落地生效。

  四、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各单位对师生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中秋、国庆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向纪委办公室报告,并配合核查处置。

 

华东师范大学

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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