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斯阳:把特殊类招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发布时间:2014-09-26

    对高考招生改革,社会最关心的是能否公平。我们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招生公平特别是特殊类招生公平保驾护航。

  首先,要健全入学机会公平的保障机制和选拔机制。一是优化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国家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地区采取支持性政策,对基础教育薄弱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采取倾斜性政策,扩大实施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二是科学设计有关招考模式。更加科学地组织艺术类区域统考,考生凭艺术区域统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申请高校。三是制定科学的评价手段和选拔标准。比如在自主招生中,高校测试内容不应停留在基础知识的考核上,应当加强综合素质、专业特长测试和创新能力测试等。

  其次,要健全招生管理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高校招生委员会,吸纳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教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参加招生委员会。二是健全招生制度,强化其完备性、廉洁性、程序性和操作性。三是明确加分政策,适当保留照顾性加分。对奥数、体育、艺术等特长性加分则应该严格清理规范,并最终取消。四是完善配套措施。从设立权威的考试机构、建设标准化考场、强化现场技术管理监察、构建社会诚信机制等多方面着手,提供全方位的支撑和保障。五是加强矫正性机制建设。开展对录取学生的入学抽查复核。六是建立考生权益维护机制及仲裁机构。七是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招生考试领域的泄密案件、舞弊案件、“点招”案件、“权钱交易”违规录取案件。

  再次,要强化招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制度+科技+文化”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技术的控制力和廉洁诚信文化引导力,构建招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招生集体决策,二是严格实行的资格认证,三是严格实行的回避制度,四是科学设置面试专家库和题库,五是扎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六是强化技术管控,七是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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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