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委﹝2019﹞31号
各单位: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对部分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进行调整。
王东同志为历史学系兼职纪检员;
江宇靖同志为外语学院兼职纪检员;
黄瑾同志为教育学部兼职纪检员;
庄瑜同志为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刘麒同志为美术学院兼职纪检员;
杨海燕同志为音乐学院兼职纪检员;
余富团同志为数学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王婷婷同志为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兼职纪检员;
段玉山同志为地理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王玉琼同志为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兼职纪检员;
苏振兴同志为孟宪承书院兼职纪检员;
魏明扬同志为图书馆兼职纪检员;
张华瑞同志为第二附属中学兼职纪检员;
金澈清同志为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兼职纪检员;
李炜菁同志不再担任历史学系兼职纪检员;
施家仓同志不再担任古籍研究所兼职纪检员;
庄瑜同志不再担任外语学院兼职纪检员;
万明霞同志不再担任教育学部兼职纪检员;
郝宁同志不再担任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江乃兵同志不再担任美术学院兼职纪检员;
卢波同志不再担任音乐学系兼职纪检员;
余富团同志不再担任数学系兼职纪检员;
龙文静同志不再担任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兼职纪检员;
王婷婷同志不再担任地理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方媛同志不再担任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兼职纪检员;
吴薇同志不再担任孟宪承书院兼职纪检员;
李欣同志不再担任图书馆兼职纪检员;
袁军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中学兼职纪检员。
特此通知。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