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二级单位纪检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6

关于调整部分二级单位纪检员的通知

华师委任﹝2022﹞33号


各单位: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对部分二级单位纪检员进行调整。
  王沁怡同志为法学院纪检员;
  夏冰同志为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纪检员;
  岑峨同志不再担任法学院纪检员;
  马红梅同志不再担任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纪检员。
  特此通知。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