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当前党内特权现象滋生的成因分析

发布时间:2017-12-22

 

【摘要】:本文着重研究党内长期存在的特权现象。特权,就是排斥多数而由少数人独享的权力。特权能使公信力逐渐丧失,其重要原因是特权的逐渐膨胀。特权容易滋生腐败,然而长期以来,许多特权都是通过制度化的形式确认下来的,让部分领导干部由好人变成坏人。这里必须强调几点:一、特权只是对目前领导干部队伍中,以权谋私的极小一部分蜕化变质分子的特指;二、必须把各个级别领导干部待遇领域中的合理差别和特权区别开来;三、不能仅仅注意到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特权现象,更要注意一些领导干部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这些人如果得逞,将会给自己和小集团创造条件,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谋取私利,贪赃枉法。这对破坏党的执政基础,进而对改变党的性质埋下了极为严重的危机和祸根。

关键词:特权;  关键少数;  政治纪律;  “八小时以外”

 

一、引言

  从十八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到四次全会,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总体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2015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党中央认为“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2016年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党中央认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2016年年底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认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中央经过多年的努力,走出了一条成功治党的新路:不敢腐,侧重于惩治和威慑,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不能腐,侧重于制约和监督,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不想腐,侧重于教育和引导,着眼于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但是,应该看到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的特权现象依然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任其发展下去,特权现象弥漫到一定程度,就会物化为腐败现象。两者不能划等号,但存在内在联系,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向“特权”亮剑,绝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甚至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二、当前党内特权现象依然积重难返

随着反特权现象进入新常态,必须冷静清醒地分析形势,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破解新难题,在惩治腐败方面实现新跨越,在标本兼治方面拓展新途径,在攻坚克难方面寻求新突破。

(一)“枕边风”是“官太太”的特权

近些年来,在贪官腐败案的通报中,都有一句沉甸甸的话:“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所谓家人,当然就有包括贪内助。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不直接收钱,由妻子张慧清代拿。一方面,有不少官太太替老公办事,成为家族腐败的“收银员”;另一方面,有人奉行“夫人路线”,贪腐链上的每一环节都有“官太太”以自己特有的“理财”方式,刺激着丈夫的贪欲。“官太太”利用枕边的特权为请托人开绿灯,应该说,贪钱贪财还只是一种物质享受,而更可怕的是利用“枕边风”买官卖官,搞权钱交易。

有的人一旦获得权力,便把家庭甚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这也引出了一个全新课题:隐藏于腐败背后的“家族共腐文化圈”,官做得越大越善于隐匿关于自己及自己家庭的一切,对官太太的教育现在已经成了一大社会难题。其实,“小家庭”用亲情捆绑利益,形成权力暗箱操作的“遮羞布”,少数人以非法手段占有多数人的财富,大大加剧了社会两极分化;腐败者挥金如土,生活糜烂,使群众心态严重失衡;“家族式腐败”盛行还加速了政治权力的“利益链”,危害巨大。

当今,社会诱惑无处不在,除非领导干部自身端正,官太太连吹“枕边风”的机会就没有,那么,公平合理的制度设计将有利于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事业才能进步,家庭才能幸福。否则将一步步陷入共筑“贪腐共同体”的漩涡中。从长远来看,怎样让这些“官太太”变“贤内助”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把这一问题解决好,确实可以起到防腐拒变的一道重要的防线作用,否则,很可能成为贪腐一个“定时炸弹”,继续助涨贪官腐败,带来的危害性确实不容忽视。

(二)“带病提拔”是典型的特权现象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形成完整责任链条、织密防范之网的一系列意见与要求。“带病提拔”的危害很显然:“带病”官员在某个岗位上,这个岗位就处在权力行使的危险状态。因“买官”而提拔的官员,往往以特权任用同样存在问题的官员,甚至将一地官场搅得一团糟,以致出现窝案、串案,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全程记实制度。“全程记实”是通过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既“源头预防”又“全程把关”,形成了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干部“带病提拔”会埋下祸根,被提拔起来的“带病”干部,一方面为腐败的发生滋生了条件,另一方面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而近日的贪官落马,再次让媒体的目光聚焦到“带病提拔”这一现象。这些官员的贪腐经历,发现:“带病提拔”已与特权贪腐数额巨大、持续时间长、家庭腐败、情妇问题、“一言堂”等一道,成为这些官员腐败的共性特点,“几乎无一例外”。对于那些在岗不久便落马,或提拔后很快落马的官员,可以肯定地说,几乎百分之百是“带病提拔”的。他们贪腐的过程,也就是提拔的过程。

(三)“畸形的政商关系”

“畸形的政商关系”是腐蚀干部生态、扰乱市场秩序的“毒瘤”。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不法商人如此热衷于同政治“沾亲带故”,争做“红顶商人”。实际上说明了它有利可图。为了避免被一些领导干部在利益上的“掠夺”或盘剥,许多不法商人想方设法同领导干部建立私人关系,或者通过人大或政协代表的身份,获得政治光环和尚方宝剑。这也是为了规避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不法商人心甘情愿地投资政治。越是市场化程度发达的地区和行业,畸形的政商关系越是盛行。

  其实官商的背后在经济上还存在着 暗箱贿选,暗箱交易,暗箱利益。应该说暗箱效应是更大的腐败。其表现形式是:腐败官员可以自己不直接出手,往往通过其手下属、配偶子女等借助其特权影响力,在市场上为所欲为,企业贱卖的运作,土地资源的敛财,一夜之间就可能变成亿万富翁。所以说内幕黑手操纵危害更大,也更应该引起高层的关注。因为从根本上说,暗箱效应的存在和蔓延,有可能从根本上动摇人心,激化矛盾。

  作为反腐败和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不当的政商关系已经导致了不同形式的治理危机,甚至政治危机。这种基于官员和企业家个体之间的关系更难治理,造成更大规模、深度和广度的腐败现象并不难理解。十八大以来,数量不少的干部官员甚至是高级干部的腐败,就源于这种政商关系,情况往往是,一个干部倒下了,后面就牵连一批企业家;或者一个企业家倒下了,后面就牵连一大批干部。因此,中国共产党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来探索新的政商关系,没有一劳永逸的制度,制度变革甚至重建是唯一的选择。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对政商关系及其改革多次讲话,其精神可以概括成为“亲”和“清”两字。虽然“亲”“清”两字简单,但要把这两个字转化成为制度现实,政商关系的定位无疑具有普遍意义。

三、特权催生腐败的重要成因

从实践中看,要消除特权现象,就必须打破其背后的特殊利益集团,而要防止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则必须深入改善政治生态,厉行政治纪律,规范政府及官员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不正当行使。

(一)“潜规则”是特权泛滥的主要成因

“潜规则”不外乎是,某些既不成文又不上台面的做法在实际上支配和决定了人们的行动。而个别干部眼中的“潜规则”则有另一番作为:这些人想的是,手中握有权,身边有人捧,自己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工作生活中喜欢打“擦边球”,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逢年过节再收点,经济上实惠,小日子过得滋润;更有甚者官官相护、利益交换,或者官商勾结、大发其财,奢侈浪费、腐化堕落。在他们看来,这样的特权追求才“舒服”,特权用着才“舒坦”。可以想象,任性的结果必将是人民深恶痛绝,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贻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潜规则”滋生“隐蔽的特权”需要受到足够的重视。虽然现在表面上特权得到了相应的限制,但受到特权“潜规则”的影响,不排除领导干部最终掌握决定权的现象。另外,权特的分配也可能会引起领导干部与主管干部相结合,共同来滥用权力,使破除特权规定空有其名。对于领导干部限权的实践不能仅限于内部的规定和监督,应该从选拔制度上做起,建立起科学的官员选用制度,使党员和群众在官员任用问题上具有充分的发言权,从而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目前对领导干部限权的规定大致涉及几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对领导干部本身权力的限制,主要防止权力的过分集中,避免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出现;第二是对分管领导的监管,各地普遍采取“集体研究,集体决定”的措施,防止决策过程中“一把手”与分管领导的出于私利的直接沟通。第三则涉及到人事腐败的监管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限制“一把手”的提名权。今天,全党都应该有一种共识:“当官不易”是社会的进步。对于那些习惯了骄奢安逸的贪官庸官,现在确实“当官不易”了,而对于那些勇于担责、奋发有为的党员干部,当今正是大展身手的最好时代。

(二)“炫富现象”是特权膨胀的典型因素

“炫富现象”也有一定的“特权特色”,而这种特色是值得警惕的。众所周知,我们日常所见的炫富新闻,很大程度上都和特权有关。比如各类的“表叔”“房婶”;再比如各类的“干爹炫富”“情妇反腐”等等,“炫富现象”被特权捆绑,而更为可怕的是:如果这种现象成为一种社会价值观、成为一种民间风气,那么,炫富就会带来了太多的陷阱和负能量,给特权带来蔓延的温床。党内也会发生有水平不如会巴结、勤奋努力不如追逐有权有势等的错误现象。

搞炫富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主义思想特别是各种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形成了较为厚重的历史惯性和文化积淀。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思想的影响,社会主义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还想依附于权力为自己狐假虎威造势。这些表现各异的特权思想其危害性在于:诱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根源,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败坏了社会道德,腐蚀了整个社会的良好风气,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同时也说明,有的干部在行使权力上出了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权力观出了问题,是思想道德防线发生了动摇。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必须加强学习,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实质。切实懂得,权力变成了特权,人心将会向背,政权就会垮台。权力是社会分工的一种体现,根本不存在特殊公民、特殊党员和特殊阶层;权力服务的对象是人民,而不是个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权力又是一种责任,必须对人民负责;任何权力是与一定的职责相称的,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

(三)“围猎”是特权任性的诱发因素

中国是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人们形成了“有事找熟人”的观念,而找熟人往往是拿钱开道的。最初是用礼品,礼节性的意思意思,可事情大一些,关乎升官发财的事情,礼品力度就不够,必须拿钱收买特权了。民间甚至有“人托人能搬动泰山”的说法,这是权钱交易数量惊人的一个基础背景。从近期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来看,不难发现其共同点都是被商人“围猎”。近年来,在畸形的官场文化影响下,逐渐演变成了“朋友圈”+“特权”=“腐败圈”的产业链。

在贪念驱使下,一些官员成为商界的“围猎”对象,形成了一条规律:要掌握好送钱的节奏,什么时候送、送多少、怎么送。这是关键。一般的要先请吃饭、再送礼物,然后是真金白银;而有的甚至接触一次便直接可以判断,直接拿钱砸,根本不必做其他试探性的举动。 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外币量大;二是银行卡多。就这样一步一步与“朋友”结成了腐败“同盟”,不惜逾越党纪国法的底线为“朋友”输送利益,并最终沦为阶下囚。

针对现在“围猎”现象比较普遍,要把它明确的提出来破除、治理是很有必要的。坚持从严治党,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主要抓住几个关键点。一是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只有严明党的纪律,才能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筑牢重要屏障。二是必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如何选人用人,历来是反映政治生态的风向标。三是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核心要素。

四、遏制特权减蔓延空间的对策

今天的社会财富多了,一些腐败分子利用特权享受和贪婪社会财富更是肆无忌惮。尽管经济发展已经市场化,但权力和资本勾结在一起,与民争利,扰乱市场秩序,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一)盯紧容易染上特权的“关键少数”

据统计,3年多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至少55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9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已占150多部现行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强。而此次全会中的两项任务,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本身就是在为从严治党,盯紧“关键少数”进行制度建设。这也说明:一项纪律要有用,就必须有严格的自律、他律。对于“关键少数”的规定必须全面,不能疏漏,并且纪律要硬,要有执行力,才能更好地实际应用。

中国共产党有近8500万党员中的绝大部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入的党。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体系,同毛泽东时代成长起来的、当今身居领导层的这一代大不相同。多数人的入党的动机不是信仰上的认同,而是追求向上层追寻的机会和条件。他们入党时的信条是,党必须给他们提供利益来换取他们的忠诚和服务。人的利益追求是无止境的,这些人也会推动权力不受约束的无限扩张,因为权力可以用来牟取利益。在许多其它道路或机会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党员不过是他们的第二、第三,或更次要的身份,因此,一定要以党章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基本遵循,否则无法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领导干部的地位、权力、影响力决定了他们必须发挥好“关键作用”,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全面的而不是有选择的,要在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都示范引领到位。党章明确规定:“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领导干部必须唤醒党章意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靠内在的自觉和自律,也要靠从严监督管理。党章意识也是每个党员都应具有的一种自觉意识,有利于减少党员中的不自觉遵守以至背离、违反党章的行为趋向。

(二)以激励机制破除特权

激励机制是指,把行为人的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有机地融为一体,在行为人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了个人目标的制度安排。“目标相融”的基本原理:就是营造“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强大气场:凡是工作足够优秀的领导干部,都将受到奖牌、荣誉称号、先进典型等褒奖和宣传的精神鼓舞;凡是考核优良、进步明显的领导干部,都将得到与业绩贡献正相关、实实在在的物质奖励;凡是干事创业、成绩突出、作风过硬的优秀领导干部,都将得到提拔重用的政治待遇。

其实,想当官、要进步,并没有错,应当值得鼓励的。但想进步的初心却有不同,有的人“上”是为了更好地干事创业、为人民服务,实现自己的价值。而有的人上仅是为了混个待遇,当两天“太平官”,甚至是想用手中的权力谋点什么。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选官不是自己家开帽子工厂,想给谁发就给谁发,而是要让那些愿意且有能力为人民干好事的人走上合适的岗位。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制度设计和用人导向了。

要管好权力,还需要通过新办法划定权力边界,厘清职责职权,坚决遏制权力“越线”。“越线”是指那些掌握权力的部门或个人,利用与利益之间或远或近的关系,凭借权力的影响力来谋取灰色利益的行为。目前,上海推出公布权力“权力依据”的做法,就让那些仅凭“红头文件”或领导讲话就“非法出生”的权力,再也站不住脚。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权力都要依法依规,把权力产生的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门户网上公布。

(三)管住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

  “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领域的活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往往是走向腐败的“高危时间”:一方面,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心怀不轨之人觊觎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把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或小集团利益的工具,唯我独尊,听不进不同意见,容不得侵犯个人权威,背弃了党的宗旨,丧失了党性原则,完全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首先要把领导干部当成一个人来看待,然后给他的行为设置好界限,在界限之内的行为应该是自由的。现在有些人把领导干部至于一个道德高地,仿佛干部应该不食人间烟火。这样很不利于我们进行反腐败工作。

人们不难发现,很多领导干部都有这样一种思想意识:“八小时之外”的时间是自己的,谁也管不着,可以“天马行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殊不知,往往就在这种缺乏监督的“自由放纵”里,许多人留下了终身遗憾,一些人更是成为人民的罪人。一定程度上说,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诱因大都在“八小时之外”。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管,是防止领导干部从不知不觉的“小腐败”逐步堕落到违纪违法的“深渊”。无论是“自律”还是“他律”,约束好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关键,要让权力都在阳光下行驶,灰色的地带就会越来越小,重点就在“八小时之外”。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要以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维护领导干部的家风家规和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领导干部不同于一般干部群众,理应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要突出重点,盯住领导干部公权力、影响力在“八小时以外”的延伸活动,监督有无利益冲突和损害公众形象,看有无存在各种社交场合不讲党性原则,不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搞“小圈子”、“傍大款”等行为。

五、结语

2017213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特权,自从人类有了私有财产以来就一直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统治集团享受特权、腐败盛行导致政权覆没的例子比比皆是。一个权力系统的运行由三要素组成:成本、收益和风险。成本要素是指贪腐者原本的薪金报酬、社会影响等;收益要素是指贪腐者通过贪腐获得的,包括物质、社会地位或者服务等方面的收益;风险要素指贪腐者被发现和惩治的几率有多大。通过对党内特权现象滋生和存在的成因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特权关乎人心向背,民心得失,这是非常重要。总体上来说,反对特权从来没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捷径,它终将是一个系统工程,希望通过一两项“革命性”的措施来做出根本性改变的想法本身也过于简单。这是当代中国政治的一大挑战,这一挑战也预示着铲除特权的一些难点与热点,无疑需要我们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气来长期探索。

 

参考文献:

 

1、陈超,毛泽东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规矩,《上海党史与党建》2015年第4

2、李京,反对特权丝毫不能放松,《红旗文稿》2015年第6

3、陈武明,权力的制约监督一定要有新突破,《红旗文稿》2015年第2

4、顾耀昌,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唯实》2015年第3

 

载于《预防职务犯罪研究》2017年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