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卢蓓蓉:信息技术助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8-01-09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一次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我国的高等教育信息化起步较早、发展较快,高校的管理、教学、服务等各个环节都已实现了不同程度的信息化。在这一背景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方式、阵地也要与高校师生工作空间、学习空间、生活空间的变化同步,一起向网络空间延伸,这也是高校纪委实现三转的必然路径。

信息化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结合高校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的必然选择。高校管理业务流程的数字化,需要权力监管向网络空间延伸。高校管理业务流程的数字化实际就是权力运行的数字化。规范权力运行是高校廉政工作的核心内容,在信息化程度日益深化的今天,高校的廉政工作必须转变思想、转变理念,将权力监管的范围主动向网络空间延伸,做到权力监管无盲区。高校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需要信息技术作为有力支撑。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制度是基础关键,而信息化可以通过让权力在信息系统中阳光运行,使管理过程精细化、透明化、可溯化,同时为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提供了技术支撑。高校师生新媒体应用的普及,需要廉政教育向新媒体空间延伸。这不仅关系到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效果,更会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于教育系统廉洁政治生态的认知以及教育廉政舆情的发展方向。

要通过信息技术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应当聚焦以下几点。第一,强化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加强过程监管。要将廉政工作的要求纳入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与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做到同设计、同开发、同监管、同评估。第二,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解决推进廉政信息化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让师生在高校信息公开、廉政文化传播中发挥积极影响。第三,高校纪委也要通过信息化方式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包括: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拓展、拓宽问题线索受理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建设和应用案件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纪律审查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严格办案程序;强化电子证据的搜集和采用,将电子证据作为外围取证的主要方式,与审查对象所交代的问题相印证;通过推动信息化建设,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和“远程电子监察”相结合;关注网络安全,严格防止失密泄密;加强廉政新媒体建设,拓展廉政文化阵地,激发干部师生参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信息化是高校纪委把党内监督专责落到实处的利器,高校纪检干部要转换思路,积极提升信息素养,有效释放信息技术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潜力。

载于《中国教育报》201819日,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