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支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路径研究

发布时间:2018-03-26

信息技术支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路径研究

卢蓓蓉 张博雅 王山玲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亟需转变固有的工作思路和方式,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高校信息化建设起步早、应用广、技术强的先发优势,既要通过信息化转变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也要逐步实现纪检监察部门自身管理的信息化,不断提升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关键词:信息技术廉政;顶层设计;过程监督

2015 9 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到福建调研时明确指出,要加快信息化步伐,建设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2016 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并明确提出信息化要服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全面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和巡视工作信息化水平,增强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监督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则进一步强调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亟需转变固有的工作思路和方式,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高校信息化建设起步早、应用广、技术强的先发优势,既要通过信息化转变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也要逐步实现纪检监察部门自身管理的信息化。

一、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当前相关研究和实践主要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①信息技术在制度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作用。斯阳等(2012)提出,高校应该根据权力管理和风险管理理论,通过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再造、信息技术支撑等,形成“制度+科技+文化”的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张德涛(2015)指出要建设电子监察信息化系统,形成全方位、制度化、科学化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张铭清等(2016)总结了高校采购信息化的措施和成效。②信息技术在人民群众参与廉政监督中的作用。杨蕾(2011)提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王瑞娟(2014)指出要理性认识网络监督,积极培育网民公共理性,采取合力性措施推动网络监督持续健康发展[5]。刘宗洪等(2015)认为,公民网络参与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深度和广度关系到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杜治洲等(2014)的研究对217 个网络反腐案例进行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网络反腐呈现网络反腐发展势头迅猛、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领域涉案人员数量居前列、网络反腐信息处理规范化水平低等特点。③信息技术在廉政教育中的作用。涂礼雄(2014)认为要探索和推进新时期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新形式,以进一步扩大廉洁教育网络、打牢公民教育基础和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有效性。目前通过信息技术促进各项廉政工作在部分高校已经取得实效。如:通过财务系统、科研系统、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实现经费、科研项目、考试的全过程管理等;通过建设各类风险预警防控系统,有效管控学校基建、修缮工作中的廉政风险;利用各种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参与监督。

国外的研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对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学校腐败情况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腐败的学校,腐败的大学——出路何在?》(Corrupt Schools,Corrupt Universities: What can Be Done?),从最容易滋生学校腐败行为的几个方面——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教师行为、薪水外教育支出、考试、信用和认证、私人辅导等——对世界各国、各地区学校腐败问题进行了论述和分析,并总结了世界各国学校反腐败问题的经验。Charoensukmongkol2014)指出信息技术已经越来越多地被提倡作为解决腐败问题的一种有效方法。国外的工作实践中,1998 年到2003 年间,哥伦比亚首都圣菲波哥大对其所管辖的学校教师人事系统进行了改革,建立了新的教师人事数据库、人事调动系统等,系统根据需求、入学目标、服务质量等来进行教师的分配,使得该地区在教师的聘用、调任和晋升等各方面的透明度得到了极大提升;美国纽约大学的物资采购系统则直接对接主流电商平台,既通过校企协议折扣降低了学校采购成本,又实现了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全程监管。

二、信息化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必然选择

1. 高校管理业务流程的数字化,需要权力监管向网络空间延伸。我国高校信息化建设最初都是从管理信息化起步。当前,高校的管理信息化聚焦于促进管理服务流程的再造和不断优化,从而创新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各层级、各单位间的业务协同和统一服务。管理业务流程的信息化,使得管理权限依据部门分工、人员身份角色进行现精准分配,从而实现了部门权力清单和个人岗位职责的稳定化和精细化,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行政管理工作的干扰,提高了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在权力运行信息化的时代,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积极转变意识,将权力监管的范围主动向网络空间延伸,做到权力监管无盲区。

2. 高校管理制度的刚性运行,需要信息化的保障。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具有基础性和关键性的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要求高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且要织密制度的笼子,防止“牛栏关猫”。信息化可以在进一步明晰管理流程和管理责任的基础上,帮助实现管理过程的精细化、透明化和可溯化,有利于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落细、落小、落常,让权力在信息系统中实现有效运行、阳光运行,为实现权力的刚性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3. 高校师生新媒体应用的普及化,需要廉政教育向新媒体空间延伸。当前高校师生都普遍使用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郑晓娜(2014)通过对全国28 个省(区、市)208 所高校2500 名大学生的调查发现,微信对大学生的生活、学习、人际交往、价值观念等产生了重要影响。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在互联网快速发展和新媒体蓬勃涌现的当下,高校廉政工作也需对习近平同志“加快媒体融合发展,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论述做出积极回应。廉政宣传和教育工作向新媒体空间的延伸,不仅关系到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效果,更会对社会公众对于教育系统廉洁政治生态的认知以及教育廉政舆情产生重要影响。

三、当前以信息化推进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通过信息技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国内部分高校已经取得实效。如通过财务资源系统实现学校各类经费的统一管理,通过科研系统加强科研项目的监管,通过标准化考场建设实现招生考试的全程监管等;通过建设各类风险预警防控系统,实现基础建设和修缮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有效消除学校基建、修缮工作中存在的巨大廉政风险;通过网站群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参与监督;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也都建立了部门网站进行廉政宣传和教育等。然而,信息技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效能依然发挥不足,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素养有待提升,未能意识到信息化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未能运用互联网思维去开创性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二是有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立足于本部门视野尝试建设独立的、与业务工作相脱离的电子监察系统,在信息化建设中重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的“两张皮”现象,既不能实现实时有效的监督,还造成信息化投资的重复和浪费;三是高校信息化建设部门和业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时并未考虑业务管理的廉政维度,未能将业务部门“一岗双责”要求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求同时体现在信息化建设方案的需求中;四是工作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信息化部门和业务部门未能形成有效协同。

四、信息技术支持高校廉政工作的路径

1. 强化顶层设计,实现过程监管。当前部分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意识到了信息化是加强有效监督的重要途径,并着力于从加强过程监管、实现履职留痕的需求出发提出电子监察的需求。而各高校的信息化建设都已有基础和规划。因此必须要坚持“强化顶层设计、实现过程监管”的理念,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出发,将电子监察直接纳入本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写入具体的信息化项目需求,才能合理配置信息化建设资源,实现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要以实现管理服务和党风廉政两方面的需求为功能定位导向,应重视基于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方式,以灵活方式支持廉政风险预警和按需进行远程电子监控。廉政工作的要求要与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做到同设计、同开发、同监管、同评估,业务系统的需求设计要涵盖廉政工作的要求,系统的开发要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功能,系统的应用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同步实施电子监察,业务工作的评估与廉政工作的检查评估同时完成。

2. 打造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解决推进廉政信息化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协调好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信息化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关系,形成统筹推进高校廉政信息化的合力。纪检监察部门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积极配合,协同工作,抓牢高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升级的契机进一步厘清部门权力清单,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同步实现电子监察。业务部门建设好各自的信息化平台也使得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落实专责监督职能,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在抓好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电子监察的同时,要关注二级院系的需求,确保院系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要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让师生在高校信息公开、廉政文化传播中发挥积极影响。

3. 加强廉政新媒体建设,拓展廉政文化阵地。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和优势,有效规避新媒体的缺点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好廉政文化的有效传播。纪检干部需要提升媒介素养,全方位认识新媒体平台,深入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和廉政文化养成规律。如,可通过借助拉斯韦尔的“5W 模式”对高校纪委微信公众号的传播要素进行分析,可以清晰勾勒出其定位。一是传播主体,即谁(who)。高校纪委公众号一般都是由高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运营,纪委工作人员是传播主体。二是传播内容,即说什么(what),微信公众号可以群发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形式的内容,聚焦于发布党中央、中纪委、教育部和本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精神及工作动态,及时传递权威声音;聚焦于对党规党纪的及时宣传和权威解释,通过党纪党规知识竞赛等“划重点”、“提亮点”的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党纪党规;聚焦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公开,消除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感;聚焦于高校党风廉政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用理论创新成果武装高校师生,指导纪律检查工作实践。三是传播方式,即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微信公众号通过获得微信用户的主动关注而实现大众传播,微信用户的转发使得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实现裂变式传播。四是传播受众,即对谁(to whom)说,高校纪委微信公众号的用户定位为党员干部、本校师生、社会公众,其中党员干部是核心受众,通过微信工作群推荐等方式第一时间获知本校纪委公众号的信息并加以关注。五是传播效果,即取得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高校纪委微信公众号要以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与学校其他新媒体合力形成新媒体矩阵,宣传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从而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时效性,扩展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阵地,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网络话语权,激发干部师生参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舆论认同和舆论环境,为维护党纪、严格执纪创造了有利氛围。

4. 提升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能力。在信息化进程中,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信息化、网络化改造会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高校要选拔有信息技术学科专业背景的人员加入高校纪检监察队伍,以积极应对互联网时代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挑战。纪检监察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也要提升信息化水平,拓展网络举报途径方便群众监督,建设问题线索管理信息系统,审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积极利用电子证据作为外围取证手段。高校专兼职纪检干部自身要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主动学习不断提高信息素养,以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校也要组织相关培训,一是要提升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能力,既要熟悉业务系统,能够同步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管,又要敏锐地对业务数据进行研判,快速地从业务系统搜集相关信息;二是要提升运用新媒体进行党风廉政宣传和教育的能力;三是要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意识能力,严格防止失密泄密行为。此外,还要对信息化部门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廉政风险防控专题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廉洁意识和创新意识,提升在信息化建设中融入党风廉政工作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高校应当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先发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强对信息化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践性研究和探索,充分挖掘信息化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潜力和效能,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载于《中国教育信息化》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