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关于调整部分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的通知

华师委[2016]33

各单位: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对部分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进行调整。

王庆华同志为中国语言文学系兼职纪检员;

武娟同志为哲学系兼职纪检员

庄瑜同志为外语学院兼职纪检员;

万明霞同志为教师教育学院兼职纪检员;

程静同志为机关党工委兼职纪检员;

余佳同志为学生工作党委兼职纪检员;

王志同志不再担任中国语言文学系兼职纪检员;

方金奇同志不再担任哲学系兼职纪检员;

金衡山同志不再担任外语学院兼职纪检员;

方平同志不再担任机关党工委兼职纪检员;

程静同志不再担任学生工作党委兼职纪检员。

特此通知。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1212日